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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公司不办理停保,参保费用员工需全额退还?
入职买社保、离职停社保,这是打工人的应有权利,也是HR们必须进行的一步操作。
可恰巧,就是有一些“马大哈”的HR们忘记给员工进行减员操作,从而影响离职员工在新单位参保。
最后这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不知道该算公司还是算个人的好。
这不,就有人遇上了这种情况。
一、案例
王某于2011年11月入职某公司,入职后公司为王某缴纳了社会保险。
2012年9月,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于月底离职。王某离职后,公司却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停缴手续。
直至2016年3月,当地社保部门通知该公司缴清所欠社保费,其中王某社保费42000余元。
公司缴纳完毕后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其离职后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费42000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离职后公司虽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但公司仍受损失,这属于给付不当。
因此,一审判决王某向公司酌情返还所缴社保费37000余元。
王某认为这是公司问题,与自己无关,自己也明确可以与公司前往税局进行退费,不属于不当得利,因而上诉至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王某名下虽取得了部分社保费,但并未享受该保险带来的利益。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王某无需返还该笔保险费。
因没有操作减员,属于公司失误,而王某也没有享受公司给她缴纳社保后的待遇,因此不属于不当得利,故社保费用无需偿还!
为什么公司一定要为离职员工做减员操作呢?
二、用人单位为何要为离职员工处理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那没有为员工做减员操作,又没办法要求员工退费,公司该怎么减少损失呢?
三、处理办法
1.可要求员工配合公司前往税局办理退缴手续。
2.公司可与员工协商,退还员工个人应缴部分。
最后建议,员工离职后要留意自己的社保是否已做减员,没减的,及时联系原单位做减员;公司HR也应及时进行操作,避免双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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